
12月23日,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联合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中国劳动在线,携手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举办2025年第四季度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普法宣传暨青年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企业活动。(详情>>>)
此次活动由广东省人社厅进行业务指导,并采取“线下讲座+线上直播”双轨模式,吸引了300多家企业代表踊跃参与,线上点击观看人次超3万。
活动中,广东省人社厅二级调研员尹歆捷围绕《常见多发劳动争议简介》进行了宣讲,结合劳动争议处理实践,尹歆捷重点剖析了确认劳动关系、调岗调薪、劳动合同解除终止等常见争议类型。
尹歆捷强调,认定劳动关系坚持事实优先原则,核心在于审查人格、经济和组织从属性,不能仅凭合同名称或双方约定界定。针对调岗调薪等变更合同行为,用人单位应注意协商一致原则,单方调整须具备合理性和必要性,并考虑对劳动者的实际影响。
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方面,尹歆捷提醒企业必须严格遵守法定条件和程序,全面履行支付报酬、缴纳社保等义务,否则可能面临违法解除的法律后果及经济补偿责任。
宣讲内容务实具体,直击企业用工管理中的常见风险点,为企业依法规范用工提供了清晰指引。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结合典型案例详细解读用工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分析了劳动用工中常见的风险点及防范措施,引导企业依法规范用工,自觉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员叶水芳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
叶水芳重点讲解了司法解释二中关于关联单位混同用工下的劳动关系认定与责任承担规则,指出劳动者被多个关联单位交替或同时用工时,可根据实际用工管理行为认定劳动关系,关联单位可能承担共同支付责任。
针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问题,叶水芳结合新解释明确了用人单位的免责情形,如不可抗力、劳动者故意或重大过失等,并提示企业注意举证责任。
此外,叶水芳还详细阐述了劳动合同期满后继续用工的法律后果、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以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合同能否继续履行”的认定标准。
讲解内容紧扣新规亮点,辅以典型案例,增强了企业对最新司法裁判动向的理解。
青年仲裁员志愿者针对企业代表现场咨询的各类问题,详尽释疑,充分解读目前政策,做到法治宣传“零缝隙”,面对面听意见、面对面找问题、面对面解难题、面对面送法规。
为高效化解纠纷、源头预防风险,今年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共同签署《关于联动高效化解劳动争议案件(纠纷)的工作意见》,采取多部门协同机制,实现资源整合与优势互补,形成风险预防到纠纷化解的全链条闭环服务。
2025年度,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持续开展普法宣传和预防争议业务培训31次,培训企事业单位人员3000余人次,覆盖企业1300余家,其中在线普法直播8场,在线观看人数超30万人次,取得了显著成效,真正实现了从传统办案到争议源头治理的转变。
此次普法活动不仅是法律知识的传递,更是推动劳动关系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实践。活动呼吁,企业应严格执行劳动法律法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保障职工各项基本权益,同时加强人文关怀与技能培养,承担稳定就业、服务民生的社会责任。
通过政策解读与案例警示,帮助企业填补认知盲区,提升自主预防和化解争议的能力,从而夯实和谐劳动关系的根基,实现职工与企业共同发展,为经济社会稳定注入正能量。
下一步,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将按照市人社局工作部署,不断推进法治人社、法治仲裁建设,以深入推进青年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企业活动为抓手,联合多部门多维度开展劳动争议仲裁普法宣传活动,持续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政策宣传力度,不断凝聚助企纾困合力,在助力稳定就业、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南方+记者 洪钰敏
通讯员 凌蕴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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